本文共707字
新北市委託台北市營運維護管理環狀線第一階段,其行政營運契約將於今(30)日屆期,經雙北市府溝通後達成共識,雙北將共同合作無縫移轉。
台北捷運局表示,依據雙北市政府協商共識,環狀線第一階段所有財產於營運契約屆期當日(2023年1月30日)即移回新北市,在不影響旅客權益、營運不中斷且服務不打折原則下,雙北市政府將共同作業,合作營運,雙北市政府將共同報請交通部,由新北市政府擔任環狀線第一階段地方主管機關。
至於,環狀線第一階段加上未來南北環及東環所形成的首都環狀線,雙北市政府亦有共識由一家營運機構執行營運,後續於南北環段完工前一年決定統籌營運事宜。
台北市長蔣萬安在春節連假開工(30)日這天,向所有市府員工賀歲廣播,在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及環狀線營運移轉事宜時表示,依照跟新北市簽訂的行政契約,當時由新北出資北市府代為興建,以及環一整條路線都在新北市,所以依照契約,契約到期就要移交還給新北,所以目前雙方已經達成這樣的共識,但最重要是要確保旅客的權益不受影響,在整個移交過程中一定會讓它非常順利完成。
媒體接續問到,完工之後會希望統一由一間捷運公司來經營,台北市會去爭取經營權?蔣萬安說,依照大眾捷運法以及兩個城市的共識,他認為,未來當全線包括南北環段完成之後,一定是由一家捷運公司也就是一個地方政府來營運,這個部份雙方都有共識。
媒體問,過渡期會有多久?蔣萬安表示,這個部份北市府都會持續跟新北來緊密合作,最重要是確保旅客權益,以及在整個移交過程非常的順利,這是雙方共同的目標。
媒體問市長會爭取未來經營權?蔣萬安回應,依照過去的經驗以及相關法規,未來全線完工之後,包括路線的長度、出資的營利等等,這些都是未來市府考量的部分。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