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財政部推囤房稅2.0 地方打炒房握更多武器

本文共365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推動囤房稅2.0,除調升非自住住家稅率(囤房稅率),也新增信託防弊條款,並授權地方政府可視情況針對商辦等「非住家房屋」訂定差別稅率,給予地方更多武器,促使未有效使用房屋釋出。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囤房稅2.0草案,除強制地方針對「非自住住家」訂定囤房稅外,財政部修法也授權地方政府可針對「非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這部分雖非強制,但卻是給予地方更多武器,可因地制宜運用。

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非住家用房屋包含營業用及非住非營。營業用房屋像是商辦,法定稅率為3%至5%,目前全國22縣市皆以最低稅率3%課徵;非住非營則是供人民團體使用,法定稅率為1.5%至2.5%,目前各縣市皆為單一稅率1.5%或2%不等。

宋秀玲指出,這項修法是想提醒地方政府,還有這項政策工具可使用,實務上若發現非住家用房屋,也有囤積居奇,縣市政府可祭差別稅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解約潮來了?央行解釋這條法令 貸不到可解約
下一篇
基隆土石流警戒34條、這區最多 「看房價會訝異」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