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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先給建照才簽約?鼎越開發說話了

京華城球體建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京華城球體建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508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台北即時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柯文哲與京華城簽訂協議書曝光!竟先給建照後才簽約」,持有京華城的鼎越開發18日表示,相關說法不但與事實不符,且有誤導檢方偵查之嫌,特此澄清。

鼎越開發強調,台北市政府於2021年11年1日公告細部計畫後,公司就依據細部計畫要求,需與台北市政府共同協議擬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協議書,雙方多次開會研商;鼎越開發在2022年8月間提出修正後之協議書草案給北市府,契約尚未押日期,待北市府會辦各局處複審討論無異議後,雙方才完成協議與用印,再由北市府填具日期。

鼎越開發指出,台北市政府俟於2022年10月6日發文給鼎越開發公司,說明協議書經雙方用印完竣,「並以發文日期為協議內容生效日期」,要求鼎越依照協議書規範執行。

鼎越開發再次強調,與北市府的雙方協議書生效日期為2022年10月6日,嗣後北市府才於2022年10月18日核發建照。

鼎越開發表示,台北地檢署於今年8月28日指揮廉政署搜索威京總部集團各公司,該協議書已被檢廉搜索帶走,目前留置於北檢偵查團隊。關於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質疑該協議書封面及最後一頁標示為「2022年11月6日」,北市府已說明係日期誤植,鼎越公司從未有媒體與市議員所言「先給建照才簽約」之情事。

鼎越開發18日澄清,所持有的京華城與北市府的雙方協議書生效日期為2022年10月...
鼎越開發18日澄清,所持有的京華城與北市府的雙方協議書生效日期為2022年10月6日,嗣後北市府才於2022年10月18日核發建照,沒有先給建照才簽約一事;圖為當時北市府出具函文。鼎越開發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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