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notice-title img

當 AI 造假成本趨近於零、AI 犯罪如影隨形,法律發展能否趕上科技?

【 AI 社會新挑戰】專題報導,解析 AI 時代的機會與威脅!



不再顯示
notice-title img

當 AI 造假成本趨近於零、AI 犯罪如影隨形,法律發展能否趕上科技?

【 AI 社會新挑戰】專題報導,解析 AI 時代的機會與威脅!



不再顯示

廣告越高調查越兇!三重建案違失開罰12萬元

本文共580字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近期攜手法制局消保官及工務局等機關,完成轄內19處預售屋建案跨局處聯合稽查,其中位於三重區一處建案,因建案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未指派經紀人於不動產說明書簽章,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對代銷業者開罰12萬元。

其餘建案缺失事項,包括營業處所未備查、銷售人員未完全辦理到職備查等共計4案,因屬得先行改善的情況,均已責請業者限期改正,地政局將持續追蹤列管業者改善情形。

地政局地價科長蕭湘君表示,為維護民眾權益、促進房產交易的安全,地政局秉持廣告越高調查越兇原則,針對廣告投放量大、戶數多、成交量大、單價高等地區標的性預售屋建案進行聯合突擊檢。

本次的聯合稽查為期1個月,稽查包括板橋、三重、新店、土城、林口、鶯歌、五股等區共19處建案,新北市將持續不定期發動預售屋建案稽查,促使建案銷售均能符合規範。

此外,地政局注意到近期有民眾反映預售屋交屋前遭建商要求加價才能交屋,否則就得解約。

對此,蕭湘君提醒,據內政部頒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載明契約總價,且建商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6個月內通知交屋,如果遲延交屋,建商應依實際遲延狀況按日給付遲延利息給買方。

建商違約時,只有買方才有權主張解除契約,建商不可要求買方提高價格交屋,民眾若遇類似情況,可尋求新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北市地政局與法制局消保官、工務局進行跨局處預售屋聯合稽查。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北市地政局與法制局消保官、工務局進行跨局處預售屋聯合稽查。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北突襲檢查19處預售屋建案。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北突襲檢查19處預售屋建案。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房仲公會提四大建言 打造資訊透明、住者與租者都友善的居住環境
下一篇
民眾小宅愈買愈小 愈買愈貴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