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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Uber Eats宣布將以約307億元,收購第一大業者Foodpanda,這兩家目前在台灣外送平台產業中是最大的兩家,而且合併之後的市占率將超過台灣整體外送市場的五成(也有人說超過八成,這決定於如何定義外送市場),如果合併之後,必然會利用其龐大的獨占力量,對上下游業者操控,而勢必對外送平台產業產生嚴重的衝擊。而且合併後,不論其市占率超過五成或八成,都已經超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定義單一獨占廠商的標準,所以未來公平交易委員會在審議是否許可合併案時,一定要仔細考量,一切以維持市場秩序與公平競爭為首要考量;同時,也要抵抗外來企業的龐大壓力,盡力維護國內相關業者和消費者的權益。
首先,兩大龍頭業者合併後的市占率超過五成,明顯超過公平法對於獨占者的規定,其合併後的市場力量會非常可怕,對於其相關同業產生不公平競爭以外,對於其上下游業者可能會造成更大的不公平競爭。以國內KTV兩大龍頭錢櫃和好樂迪為例,這兩家業者合計的市占率達到七成,結果他們申請合併多次,都遭到公平會否決。理由顯而易見,因為他們合併後的市場力量太大,可能會減少對上游唱片發行業支付的版權費用,同時也可能提高下游KTV消費者唱歌的費用。
其次,這兩大國際外送平台龍頭挾帶其技術與科技的優勢,本來就有很大的市場力量,來決定上下游的相關費率,一旦合併其決定費率的權力更是無法估計。比方說,對於商家,現在每單要抽取商品售價的30%到33%,這已經是非常高的比率,如果合併,可能會把抽成拉得更高,這對於許多原本就苦心經營的餐廳或小吃業者而言,將更是苦不堪言。但是餐廳的規模太小,除了接受不公平的條件之外,還能如何與這兩大龍頭抗衡?當然,未來商家很可能就會拉高商品價格,把墊高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最終消費者跟著吃虧。
第三,更辛苦的可能是流汗賣肝的外送人員,因為兩大龍頭業者合併之後,將成為數以萬計的外送人員的勞動獨買者。也就是說,未來如果想要當外送員,就只能找這一家獨占者就職,因此它就可以調降每一單的送餐費用,因此如果外送員想要賺到跟現在一樣的收入,就必須跑得更多更快更久。這對於已經非常辛苦的外送人員來說公平嗎?
過去這些年,由於科技和網路的進步,讓許多全球性的銷售平台在世界各國攻城略地,藉著先進科技和規模,在許多國家都占有非常大的市場。有時候他們會遇到一些競爭,例如優步(Uber)在大陸被滴滴打車併購,在台灣則有台灣大車隊勉強與之競爭。但是,Uber Eats在台灣除了Foodpanda之外,根本沒有競爭對手。照理來說,這些平台業者應該利用更先進的技術,提供更便利更廉價的服務,來擴大市場,這才是公平的競爭方式。沒想到,現在規模最大、市占率最高的兩家龍頭業者竟然還想要以併購的方式,來進一步擴大市占率和市場力量,以追求更高的利益,而不去顧及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最終消費者的權益。
最後,我們要提醒政府相關部門,這些國際大廠通常都會利用其龐大規模和市場力量,來遊說政府部門,許多國家的政府都無法與他們抗衡。這兩大龍頭想必也會挾著龐大的市場力量與政府周旋,政府一定要站穩立場,因為兩大龍頭合併將占有超過一半的市場,這不但違反公平交易法,對於上游業者和下游外送員,以及最終的消費者都絕對不利。公平會一定要拿出道德勇氣,嚴厲地拒絕這一個合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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