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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即將審議114年政府總預算,近來海基會和媒體預算,不符比例的暴增,引發非議,其實國防預算也頗值得探討。政府公布明年的國家總預算中,國防支出達到4,760億元,再加上原先特別預算中國防支出的1,710億元,明年我國國防預算的總支出將達到6,470億元,比前一年多出460億元。同時,預計國防預算將達到明年政府總預算的14.9%,約占全國GDP的2.45%,超過去年的2.38%。雖然此一比率仍低於美國白宮高層希望達到GDP 5%的標準,但是已經比去年成長了7.7%,這麼龐大的支出,對台灣經濟勢必產生排擠和衝擊。
首先要討論的是,這麼快速成長的國防支出是否合適?尤其有不少是用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可能必須用借款的方式來償還,這是否符合特別預算的規定?同時,大幅增加的政府負債是否合適?我國的舉債金額是否會超過上限?另一方面,一般來說,政府支出增加可以擴大國內需求,從而刺激成長,有利於經濟發展。在政府明年編列的國防預算當中,除了用在潛艦國造以外,有很大的部分是用在對美軍購,這部分將會造成我國進口的擴大,也就是會抵消政府支出可能帶來刺激經濟的效果。而且,國防預算擴大的同時,將會排擠政府在其他方面的支出,將會造成對經濟成長的限制。
在明年大幅擴大的國防支出中,約有1,710億是以特別預算的方式來編列。依特別預算法第83條規定的編列理由中,有一項是「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此項內容過於籠統,執政黨很容易找到理由來編列特別預算。比方說,2017年初,政府輕易的編列了8,400億的特別預算供治水、軌道建設等各方面使用;再比方說,2021年底政府編列了約2,400億的特別預算供購買軍備的支出。由於這些特別預算支出金額很大,期限又長,自然會變成下一任政府的負擔,因此這麼大金額且採分年編列的方式是否合適,頗值得商榷。
另外,在明年的國防預算中,有編列20億做為國艦國造的先期作業費,同時也編列2,840億做為後續14年興建七艘潛艦的費用。問題是,潛艦原型艦海鯤號的完成要延到2029年,也就是說,未來另外七艘何時才要開始興建?為什麼現在就要編列2,840億這麼龐大的金額?這種編列方式是否合理?也值得商榷。
此外,明年國防支出達到歷史新高的6,470億元,占GDP的2.45%,勢必會排擠到原本可以支應到地方的政府支出,以及退撫支出或教育支出等。這些都是因為在兩岸情勢嚴峻下,政府被迫必須擴大國防支出,以加強防衛,也就是政府政策抉擇下,國人必須付出的代價。尤其是明年國防支出中有1,458億是用來向美國採購軍備,這些支出對於我國GDP將不會產生任何作用,也是因為兩岸情勢緊張而導致,對於我國經濟成長不會有任何的貢獻。
總結來說,國防支出是必要之惡,為了國家安全,我們相信國人不會有太多意見。但是,畢竟政府的任何支出都來自於國人所繳的稅賦,每一塊錢都應該用在刀口上,國防支出當然也是一樣。因此,政府應該採用最有效率的支出方式,比方說,採購的軍備是否需要?價格是否合理?在自行研發或支出的軍備上,預算編列是否合理?編列方式是否合適?當然,更重要的是,我們現在絕大多數的軍備支出,都是為了因應對岸可能發動的戰爭。
因此,如何儘速改善兩岸關係,降低兩岸的緊張情勢,是政府的當務之急。因為只要兩岸關係和緩,我們對於軍備的需求與支出就會減少,從而把更多的經費用在其他更有需要的地方。相信這也符合大多數國人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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