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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老舊建物比例相當高,加以人口老化嚴重,在「老人住老宅」,甚至是「不少人住危宅」的考量下,都市更新毫無疑問是當前,甚至是未來數十年乃至數百年,國內最為重要且迫切需要推動的重大工程,甚至有人認為國內大學應此設立一個專業的「都市更新系」也不為過。
都市更新,也有人稱之為都市再開發、都市改造,或都市再生。都市更新條例第1條更開宗明義指出其制定目的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不過,都更條例自1998年11月11日公布至今將近30年,期間歷經11次修法,都市更新的推動不但速度緩慢與數量有限,根本無法就其制定目的做太多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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