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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確定自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規定對境外公司的個人使用者影響極為深遠,尤其可採取因應措施的時間只剩下4個多月,相關人員宜儘速把握採取因應措施機會。
為協助台商及境外公司使用者解決之道,漢邦管理顧問公司資深會計師史芳銘特將個人長年專研CFC議題的心得集結寫成「境外公司反避稅」專書並於日前出版上市,引發廣大迴響,銷售反應頗佳。此外,漢邦公司近日亦開設「個人如何因應CFC反避稅制度」以及「反避稅及反洗錢下境外資產如何傳承」研討會,由史芳銘會計師親自主講,歡迎報名。
史芳銘表示,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反避稅條款」規定,符合6個要件的境外公司其盈餘於獲利年度不管有無分配都要視為已分配,其股東必須於當年度申報繳納海外所得稅。更重要的是,法規要求報稅時,必需檢附境外公司「經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表」、「投資架構圖」及「本人及二親等持股變動明細」,因此,納稅人一旦依法申報,則境外公司的資產、負債及損益狀況將完全揭露,不僅未來的每年獲利必須立即繳稅,以前年度的保留盈餘如有分配亦須於分配時繳稅,而境外公司的資產及股權更被「錄案列管」,資產或股權如有變更(轉讓、贈與或繼承)亦須於變更時繳納相關的稅捐。這個規定對於境外公司的個人使用者影響極為深遠,提醒境外公司使用者務必審慎應對。
有鑑於此,漢邦顧問公司自去年11月即開辦「個人如何因應CFC反避稅制度」研討會,至今已有3,715名學員參加,多感受益匪淺。
「個人如何因應CFC反避稅制度」台北班9月22日、10月4日開課,台中班9月7日開課,時間為下午2:00~5:30,針對CFC反避稅條款精闢解析,包括個人CFC的稅負影響以及如何因應、台商使用境外公司的投資架構圖、個人CFC的適用要件、個人申報與不申報CFC的稅務風險以及個人因應CFC制度的規劃與調整方法等議題,讓境外公司使用者能完整掌握。本研討會適合境外公司使用者、金融機構財富理財人員、會計師、律師、記帳士等從事稅務、財富專業服務的人士參加。
史芳銘另指出,「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反避稅條款」自2023年起開始施行。施行後,部分在香港或新加坡等銀行開戶的境外公司可能會選擇不依個人CFC條款的規定申報納稅。然而,由於存在著違反稅法的事實,其境外資金未來將難再合法匯回國內,不管是以個人名義匯回,或以境外公司名義回台投資(子公司或分公司),都難再主張這些境外資金的合法來源。史芳銘說,由於OECD、G20、歐盟、FATF等國際組織對反避稅與反洗錢的強力落實,未來的全球反避稅規定與反洗錢措施一定會不斷地加嚴加重,只要未經合法納稅或由他人代持的境外資產未來一定會面臨嚴重的傳承或合法匯回國內的問題。
因此,為協助客戶解決未來境外資產傳承的問題,漢邦顧問亦特別舉辦「反避稅與反洗錢下境外資產如何傳承」研討會,台北班9月12日及29日開課、台中班9月14日開課,時間下午2:00~5:30,內容探討反避稅與反洗錢對境外資產傳承的影響、境外資產傳承的方法及比較等。本研討會屬於互動式的研討課程,由史芳銘會計師主持,歡迎學員一起參與討論,參加者最好能先參加「個人如何因應CFC反避稅制度」課程。本課程適合境外公司的實質受益人或高階管理人員參加。
「境外公司反避稅」專書內容完整的介紹境外公司的反避稅規定,包括經濟實質法、實際管理處所、法人CFC、個人CFC、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CRS)、兩岸三地移轉訂價及個人匯回境外資金的稅務規劃等,對境外公司使用者極具參考價值和實用。
漢邦顧問公司電話:(02)8712-6660分機202。詳細資料及檔案下載www.hamb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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