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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社宅分級租金新制 符合條件租金最低可享市價3折以下優惠

本文共701字

經濟日報 邱四珍

新北社會住宅現行以身份做區別,租金一般戶市價8折以下及優先戶市價64折以下,設定差異化之租金優惠,現為確保社會住宅租金公平性,讓弱勢家庭能合理負擔租金,調整為依據承租戶的所得作區別,依照可負擔能力訂定不同租金等級,同時給予經濟、社會弱勢戶更多租金優惠,將於年底招租之土城永和及土城大安社宅及113年1月1日後招租及續約之社宅開始實施分級租金新制。

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分級租金標準(以112年為例)。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分級租金標準(以112年為例)。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說明,社宅租金分級新制,依家戶所得階層分4階,以衛生福利部公布的新北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乘數進行分級,分別為最低生活費的1倍、1.5倍、2.5倍及3.5倍分成4級,以112年為例,即分別每月所得為1萬6,000元、2萬4,000、4萬元及5萬6,000元以下4個級距。接著依照每月租金不超過每月家庭總所得20%~30%的原則,依不同家庭所得、家戶人口數,擬定分級租金制度。以第1階收入家庭為例,1房型初估每月租金可折扣約9,500元至1萬1,500元、2房型1萬8,000元至2萬1,000元、3房型2萬1,000元至2萬6,000元。實施之後,每個社會住宅招租時會由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依照以上原則公告該社會住宅的租金表,以供民眾依循。

土城大安社會住宅(尚未完工)。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土城大安社會住宅(尚未完工)。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城鄉發展局黃國峰局長表示,目前新北社會住宅租金一般戶市價8折、優先戶市價64折兩級收費,惟實際上有些一般戶經濟困難,卻因無相關身分資格或者因持分共有土地等狀況無法取得社會局核發的弱勢身分;另有部分優先戶雖具有原住民、老人等弱勢身分,但經濟上仍能生活無虞,故依承租戶可負擔能力訂定分級租金制度能讓政府資源更有效配置。黃國峰局長進一步說明,即使分成4階,租金也一定比市價便宜,以照顧新北市民居住需求。

土城大安社會住宅(尚未完工)。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土城大安社會住宅(尚未完工)。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土城永和社會住宅(尚未完工)。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土城永和社會住宅(尚未完工)。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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