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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檢署偵辦仲毅農產品有限公司將進口蛋與國產蛋混合,並將原產地標示為「台灣」,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昨天兵分5路搜索位於桃市八德區的仲毅公司及吳姓負責人住處等,查扣相關進銷貨帳冊等物證,並通知吳男及湯姓生產線主管、員工及會計等5人到案。檢方訊問後認為吳姓負責人犯罪嫌疑重大今天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遭駁回,檢方將提抗告,至於湯姓主管則以5萬元交保,另3員工請回。
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銷售逾期蛋及進口蛋假冒國產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案件的民生專組檢察官徐明光,昨天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兵分5路前往桃市八德區仲毅農產品公司搜索,並通知吳姓負責人和員工共5人到案說明。
桃檢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諭令生產線湯姓主管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候傳,另3名員工則請回;而吳姓蛋商負責人由於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食安法第49條第1項規定處罰之假冒食品、刑法第255條第1項虛偽標記、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於今天上午6點35分,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桃檢表示,經檢察官蒞庭論述,法院於今天下午4點仍諭令吳某以5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認為該裁定認事用法有不當之處,且吳某有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以及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將提起抗告,以利追查逾期蛋品等流向,維護國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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