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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公告「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虛擬收入規定未取消,遭民團批評有如國王的新衣,學者則預估,修法後新增納入的低收、中低收入戶戶數將相當有限。台大社工系名譽教授鄭麗珍表示,除虛擬收入外,縣市對於低收入戶儲蓄金額過低,也恐讓經濟安全線難發揮效用,建議可思考由中央統一訂出公式,納入社會救助法中。
「儲蓄是低收入戶因應風險的最佳方式,現行制度卻好像不鼓勵弱勢民眾儲蓄。」鄭麗珍表示,台灣人儲蓄金額高,在低收入戶卻設定極低的門檻,導致民眾容易超過門檻,以台北市為例,每人只要儲蓄超過15萬、四口之家超過60萬,就會被迫失去社會扶助資格,連健保補助、學費補助等也會喪失。建議由中央制定計算公式,納入社會救助法中,讓縣市政府有所依循。
另,目前社救法存在「539條款」,即依照社救法第5條第3款第9項規定,社工訪視後,經由調查可依案家實際狀況建議是否給予低收資格,但縣市政府對此多有顧慮,以不同方式要求社工增加訪視,藉此抑制社工使用539條款讓平窮民眾獲取低收資格的個案數量。不過,站在縣市政府立場,認為財務不應浪費,這也可以理解,必須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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