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憲法法庭判死刑「有條件」合憲 法務部:沒有釋放人犯的問題

本文共243字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37名死囚認死刑判決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天判決出爐,大法官作成「有條件合憲」判決;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表示,目前沒有釋放人犯的問題,將繼續依法收容人犯。

黃謀信說「對於今天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本部敬表尊重,其中涉及修法部分,本部將迅速進行檢討,以及配合相關機關進行修法事宜」。

黃謀信還說「其中,按照本判決意旨,目前並沒有釋放人犯的問題,本部將繼續依法收容人犯。另外,本部也會迅速將相關卷證送往最高檢察署,由檢察總長依照判決意旨,決定是否提起非常上訴」。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上一篇
ONEBOY 冰鋒被稱「史上最涼」被打臉 公平會開罰了
下一篇
鮑爾、拉加德獲A-肯定 丹麥、印度、瑞士得A+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