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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來水源三通發布實施 原民自住宅限制放寬方案上路

本文共786字

聯合報 記者李成蔭/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幅員遼闊,其中有多區位於水源特定區計畫內,發展因此受限,其中烏來水源三通通過今並發布實施,當中檢討土地使用管制,公共服務相關設施、保留地興建自住住宅等規定都放寬,並研擬烏來溫泉區產業配套措施。

城鄉局指出,大台北水源特定區位於翡翠水庫集水區範圍內,共包含烏來、坪林、新店、台北水源等4個水源特定區計畫,總面積約7萬多公頃,約佔新北市三分之一面積,市府正推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其中烏來水源三通(第三次通盤檢討)經二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在今天(11月4日)發布實施。

城鄉發展局長黃國峰表示,烏來區為新北唯一原住民行政區,烏來水源特定區屬集水區範圍,這次通盤檢討除辦理主細計拆離、計畫圖數位化,並檢討土地使用管制,保安保護區新增得作公共服務相關設施;另考量原住民保留地多位於保安保護區,新增得作原住民自住住宅使用,並研訂「原住民保留地興建自住住宅審查要點」。

其中屬107年4月30日發布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前既有之房屋,得申請增、修、改、重建,總樓地板面積最高495平方公尺,烏來水源特定區內約200戶受惠;屬空地新建,則須符合基地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且為原始地形平均坡度30%以下之土地,總樓地板面積最高為330平方公尺,烏來水源特定區內約5公頃多空地可為新建基地。

黃國峰提到,考量烏來區整體觀光發展、旅遊住宿安全,這次通盤檢討研擬「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審查要點」作為「98年台北縣溫泉區管理計畫」烏來溫泉區產業輔導政策的配套措施,輔導列管的烏來水源特定區16家溫泉旅館,得於適宜區位以個案變更方式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

城鄉局補充,辦理水源特定區計畫通盤檢討,繼坪林水源特定區計畫今年1月25日發布實施後,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接續於11月4日發布實施第一階段,新店水源、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尚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市府將持續推動都市計畫檢討作業。

烏來台車軌道。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烏來台車軌道。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烏來街道圖。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烏來街道圖。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烏來溫泉街道圖。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烏來溫泉街道圖。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南勢溪兩側示意圖。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南勢溪兩側示意圖。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範圍鳥瞰圖。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範圍鳥瞰圖。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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