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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一名擔任清潔工的陳姓女子,因為缺錢,去年3月鋌而走險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配合詐騙集團成員犯下多起詐欺取財案件,其中一名新竹的被害人慘遭騙走1700萬元,怒告陳女,才在詐騙集團上班3天的陳女僅賺到數萬元報酬,卻反倒賠受害人上千萬元。
檢方調查指出,陳女去年加入詐騙集團後,被綽號「大飛」、「強森」、「西門」、「閒閒」等人組成的詐騙集團成員雇用,以每天5000元酬勞,要求陳女負責擔任取款車手,陸續犯下多起詐欺取財及洗錢案件,造成全台多名受害者受騙。
其中一名新竹市的孫姓被害人,便因為誤信詐騙集團成員成立的假股市投資,經由通訊軟體LINE群組「陳曉雅會員群」聯繫,詐團成員先是以暱稱「陳曉雅」假冒股市老師,叫孫姓被害人下載「信康投資APP」,可儲值操作股票獲利,導致被害人竟真的陸續匯款投資。
孫姓被害人從去年4月13日到17日期間,多次匯款到詐騙集團開立的元大銀行帳戶,每次都多達上百萬元,合計1700萬元,再由陳女擔任車手到銀行一次提領百萬元現金,轉交給詐團成員「強森」,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詐欺所得去向與所在。
陳女被查獲後坦承犯罪,不僅遭判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同時法官認為,陳女參與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提領詐騙款項,因此陳女與詐騙集團成員有共同騙取被害人的行為,負有連帶賠償責任,所以被害人要求賠償的主張有據,判陳女應賠償被害人1700萬元,且未償還前將按週年利率5%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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