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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按照房屋評定現值計算,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新竹市現行為10萬4000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新竹市稅務局今天宣布,新竹市112年免徵住家用房屋現值提高為10萬5000元,全市預計逾300戶受惠,以減輕民眾持有住家用房屋租稅負擔。
市府稅務局指出,新竹市今年已辦理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地段率,為維護租稅公平及納稅義務人權益,並減輕納稅義務人持有住家用房屋租稅負擔,自112年起房屋稅提高免徵住家房屋現值為10萬5000元。
換言之,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5000元以下者,都免繳納房屋稅。預估每年約有300多戶屋主受惠,每戶至少可節省1200元稅金。
稅務局提醒民眾,整戶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5000元以下者,若有部分供非住家使用,如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等,仍要依實際使用情形及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只有住家用部分才能適用免徵房屋稅。詳情可洽03-5225161轉401-418或1999市民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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