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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修訂鋼鐵業等五行業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

本文共465字

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台北即時報導

財政部今(31)日表示,近日核定鋼鐵業等五行業的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營利事業於申報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請注意相關增修訂內容,以正確計算原物料實際耗用情形是否超過所屬業別的通常水準。

財政部說明,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是由國稅局會同專家學者進行實地調查,並洽詢各該業同業公會及有關機關意見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本次修訂鋼鐵業、水泥及其製品業、清潔劑業、光電業及針織業等業別的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自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開始適用,修訂資料已置於該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結算申報專區/一、申報資訊/(三)各業類標準/2.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調查報告),營利事業多可加利用查詢。

財政部呼籲,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是供徵納雙方在辧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查核時遵偱,營利事業於計算原物料耗用情形時,請確認申報年度該行業所適用的通常水準,以免誤採用以往年度的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以致超耗計算不符規定而遭調整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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