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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以自己的銀行帳戶代扣繳子女的信用卡費,代繳卡費已超過贈與稅免稅額,卻未申報贈與稅,遭台北國稅局補繳稅款。
台北國稅局說明,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父母代子女繳納信用卡費,實質上與贈與現金或存款無異,應於當年度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申報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舉例說明,A先生自銀行帳戶代扣繳配偶、子女三人的信用卡卡費,2022年度合計繳納信用卡費800萬元,其中300萬元屬子女的信用卡費,經北稅局查獲,核課A先生應納贈與稅額5.6萬元〔(30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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