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notice-title img

💰 訂一年送$200 💰


▶ 數位訂閱限時加碼 ◀

讀新聞、享美食、搭 Uber

生活需求一次滿足!



不再提醒

被虛報薪資 可提檢舉

本文共316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所得稅結算申報,民眾如果發現被虛報薪資時,請民眾先向開立扣繳憑單的單位查證,若是因扣繳單位重複申報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誤繕原因所致,請該扣繳單位向國稅局辦理更正。

大屯稽徵所進一步指出,如確認有被虛報薪資情事,可檢附被虛報薪資期間有在校就學、出國、服役、服刑、身心障礙、住院、遠地就醫或已在其他單位工作(如勞健保投保資料、薪資領取)等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若經國稅局查調屬實,被虛報的薪資所得將可註銷。

大屯稽徵所說,為避免薪資所得被虛報,民眾切勿任意將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印章等交付他人;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清單上的金額與實際領取金額是否相符,並保留領款憑證作為核對之依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財部:租稅協定夥伴國企業賣碳權 符條件在台可免稅
下一篇
公司提供社宅出租 不得放棄租金免稅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