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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獎金,最高可拿480萬元,不過,並不是每個人都能領。稅務人員、稅務人員配偶及兄弟姐妹、公務員執法過程中舉發的逃漏稅,以及參與逃漏稅的人,都不能領取檢舉獎金。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檢舉個人或營利事業逃漏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依所提供具體事證查明屬實,且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後,會以收到的罰鍰提成核發檢舉獎金給檢舉人。但有參與逃漏稅捐者,即使後來挺身檢舉不法,也不得領取檢舉獎金。雖然逃漏稅案件的吹哨者不能領到獎金,但可免除被追究偽造文書等刑責,國稅局表示,吹哨者有可能是因為被指派工作而被迫參與,若追究刑責也不太合理。
逃漏稅案件的檢舉人如果是稅務人員,或是執行稅賦查核人員的配偶、子女、兄弟姊妹、伯叔姨舅姑、姪子、外甥等三親等以內親屬,或是公務員執行職務發現逃漏稅進而舉發,依法也都不能領取檢舉獎金。
檢舉獎金的計算,由稽徵機關就每案檢舉人所提供具體事證比率及罰鍰金額20%提撥核發檢舉獎金,最高額度以480萬元為限。北區國稅局最近就核發了一筆150萬元的檢舉獎金給檢舉人,此案件為某營利事業逃漏營業稅,金額龐大,罰鍰分期繳清後,國稅局核發獎金給檢舉人。
國稅局表示,檢舉逃漏稅案件須具名檢舉,內容應具備被檢舉人姓名、地址、涉嫌逃漏稅的事實,以及可供偵查的具體事證,如果因檢舉而成功查獲逃漏稅,檢舉人就能獲得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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