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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天使投資人投資符合規定的文創產業可享有租稅優惠。財政部近期預告,適用前述租稅優惠,從綜合所得額中減除部分,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計稅。
為扶植文創產業,立法院去年修正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針對個人天使投資人,當年投資符合規定的同一文創產業達50萬元,可以投資額的50%,自投資滿兩年的當年度綜合所得額中減除,加計其他法令投資金額減除,每年最高減除300萬元。
財政部官員表示,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授權,財政部可公告新增項目計入個人最低稅負制計稅,過往包含產創條例、生技醫藥條例當中的天使投資人條款,財政部先前都已公告,減除金額必須納入最低稅負計稅,文創法也不例外。
舉例來說,甲君在2023年6月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現金投資100萬元,至2025年6月投資滿兩年,在2026年5月申報2025年綜所稅時,就可以投資額100萬元的50%,也就是50萬元,自個人綜合所得中減除,不過減除的50萬元,必須計入最低稅負來計算。
財政部表示,最低稅負制設有免稅額,目前為750萬元,且納入最低稅負計算基本稅額後,還要與一般所得稅額作比較,若低於一般所得稅額,就不必再繳納最低稅負。
最低稅負制是為避免高所得者因為享有太多租稅優惠而免稅或低稅,透過稅制設計,使其對國家財政仍有基本貢獻。
依目前規定,應計入個人最低稅負計算基本稅額的項目,包含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綜合所得淨額等。文創法個人天使投資人減除金額納入最低稅負計算,對於原本海外所得較多、或各項計入項目合計超過最低稅負免稅額的案件影響較大。
財政部表示,這項公告預告期為60日,蒐集各界意見,由於規定必須投資滿兩年,最快要到2026年申報2025年所得稅時才會適用。
依文創法規定,個人以現金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符合條件、或投資經文化部核定的文創專案,投資金額達50萬元,且持有、持續達二年者,可以投資金額的半數從綜合所得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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