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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持有在台居留證的外籍人士若需申報贈與稅,應向台北國稅局申報,而非居留地址所在地國稅局。
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電話詢問,持有在台居留證之外籍人士,贈與房地給兒女時,應就近向贈與人居留地址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或是向不動產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還是要比照一般外籍人士向台北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外籍人士贈與其在我國境內之財產應依法課徵贈與稅,並應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舉例,日本籍的甲君在台居留於高雄市,想要將其所有台中市房地贈與女兒乙君,因贈與人為外籍人士,應向台北國稅局申報贈與稅,而不是向居留地址或贈與時不動產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另外,甲君非中華民國國民,不適用網路申報,但可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下載申報書連同應檢附文件,採用郵寄的方式向台北國稅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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