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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2024年印花稅憑證檢查作業開始,納稅義務人應檢視最近五年內各項應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如發現有短、漏繳印花稅的情形,應儘速補報繳印花稅,以免被查獲時,除須補稅外,還須按漏稅額處五倍至15倍罰鍰。
稅捐稽徵處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每年均實施印花稅檢查,今年檢查對象包括污染整治、鍋爐、金屬貯槽及壓力容器維修及安裝、有害廢氣物處理、道路工程業、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庭園景觀工程、冷凍通風空調系統裝修工程、管道工程、廣告代理商、系統保全服務、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等業者簽訂之合約,以及牙醫、骨科診所、動物醫院、職業補習班、縫紉美容美髮及音樂舞蹈補習班等須開立銀錢收據的行業。
依照《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納稅義務人自動向補報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可免處罰。
稅捐稽徵處呼籲,業者應先自行檢查五年內所書立應納印花稅的各項憑證,若發現有短、漏繳印花稅的情形,應儘速補報繳,否則一經查獲,除須補繳印花稅外,並處以罰鍰,切莫因一時疏忽而造成荷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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