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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續審財劃法 財長莊翠雲:精省後中央沒得到更多財源

本文共520字

聯合報 記者呂俊儀/台北即時報導

立院財委會今日續審財劃法修正案,財政部長莊翠雲提出兩點意見,包括地方財政已比過往好,其次精省後中央承接省府業務,支出也增加,精省後中央沒得到更多財源。另地方政府水平分配也要有更大共識,不要為修法而修法,凝聚共識更重要。

她重申,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必須考慮到近年來中央與地方財政整體情勢。地方財政情勢,107年、105年之前是短絀,有餘絀也不到100億,以111年來看,地方餘絀已達460幾億元。

莊翠雲認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與計畫型補助款挹注下,加上地方政府努力,整體地方財政已經比過往好很多。

她進一步說,第二點,財政收支劃分必須要事權併同考量,公聽會時部分專家學者都提出意見,因涉及地方制度法與行政區劃,支出劃分也要併同考量,精省前有關收入大概有1500億元到中央,中央也同時承接省府業務,支出達到2800億元,精省後中央並沒有得到更多財源,相對還增加支出1300億元。

另外,支出移轉部分,她說,如勞健保、老農津貼等在113年達到1000億元,原本地方支出移轉至中央。財源分配也要考量到事權及支出的變動。

莊翠雲重申,地方政府間水平分配,各地方政府都爭取自己最有利指標,這部分要爭取更大共識,不需要為了修法而修法,凝聚共識更為重要。

立院財委會今日續審財劃法修正案。記者呂俊儀/攝影
立院財委會今日續審財劃法修正案。記者呂俊儀/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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