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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自住優惠 9/23前申請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聯合報資料照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聯合報資料照

本文共340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地方稅務局提醒,若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或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規定,務必把握時間,在9月23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今年起即可適用特別稅率;若9月24日後才申請,就要明年才能適用特別稅率。

台南市財稅局表示,9月22日是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適用特別稅率及各項減免稅地的申請期限截止日,由於今年9月22日遇到假日,順延至9月23日。

新北市稅捐處表示,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適用要件包括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地上建物辦妥戶籍登記;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無出租或供營業用;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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