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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持有五年餘屋 稅變重

本文共311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翁至威/台北報導

囤房稅2.0上路,15個縣市草案陸續出爐,其中針對建商餘屋,除了連江縣外,14個縣市對於建商銷售房屋持有超過五年,都將適用最高稅率4.8%,與財政部基準一致,五年以下稅率區間則落在2%至4.2%間。與囤房稅1.0相較,建商稅負壓力明顯加重。

目前已釋出草案的地方政府,對於建商餘屋皆採相同稅率。建商餘屋在一年內未銷售,稅率為2%;超過一年、在兩年內稅率2.4%;超過兩年、在四年內稅率3.6%;超過四年、在五年內稅率4.2%;超過五年將適用最高稅率4.8%。

唯一不同的是連江縣,持有一年內未銷售,稅率2%,超過一年、在兩年內稅率2.4%;超過兩年、在四年內稅率2.8%;超過四年稅率3.2%,相對寬鬆,尚未課到法定最高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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