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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會員7日就《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舉行公聽會,有學者在會中點出,從1999年廢省後,中央淨收入從57%暴增至75%,至今25年來中央已多拿10兆元,不願修法都怪給地方互打,再這樣下去恐30年都不會修,建議按照三大原則分配,包括人口數分配、保障人口少的縣市、窮者多分。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黃耀輝表示,中央政府廢省前淨收入占比57%,但廢省後暴增到75%,而且中央收入占比是已經扣掉給地方的補助款,還有75%收入,因此未來不能以此為原因減少補助款,25年中央已多拿10兆元。
「25年來中央富爸爸一毛不拔,讓地方窮子女在分配公式互打!」黃耀輝指出,財政部都把修法卡關怪給地方沒共識,今年又故技重施,繼續下去未來恐30年都不會修,因此修法共識就是要把餅做大,分配公式是小事。
修法共識要把餅做大
黃耀輝說,財政部指過去財劃法5次修法均未完成,主因因為共識難以形成,但財劃法已經25年未修,現在修法怎麼叫求快、貿然,財政部故意沒把餅做大,在分配公式讓地方互打,當然沒有共識,這次又聚焦在分配公式,就是故技重施。
黃耀輝建議,可按照國民黨分配公式,簡單又能調劑盈虛,一、人人平等67%按人口數分配,新北市人口4百萬最多,卻讓利給離島縣市;二、保障人口少的縣市,11%平均分配;三、窮者多分,15%優先分配給16縣市;四、保障鄉鎮市,4%分給鄉鎮市,仍比原來多。
黃耀輝提出,事權劃分也並未因1999年修憲而變更,第111條,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除107條到110條列舉事項外,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事務有全國一致的性質者屬於中央,全省一致性質屬於省,一縣性質屬於縣,有爭議由立法院處理,請問財政部這樣哪的事權劃分需要檢討?
把財劃法修法當成轉型正義
財政部擔心財劃法修正後地方支出浮濫,影響地方財政紀律,黃耀輝反駁,真相剛好相反,中央事權沒有增加,反而支出浮濫,違反財政紀律,蔡政府8年稅收超徵1.8兆,卻超花2.6兆元的特別預算,中央敗壞財政紀律,用預算填補能源政策錯誤,勞保年金不敢改。
黃耀輝建議,把財劃法修正當成轉型正義,扭轉垂直失衡,富爸媽應把錢多分給窮子女,把全部政府收入的10%到15%還給地方;把統籌分配稅款的餅做大,分配公式簡化成,六都加上16縣市用同一公式;加上人均平等及窮者離島及農業縣多分,但補助款總額不能減少。
黃耀輝直言,修財劃法絕非零和遊戲,請藍白別等財政部,本會期合作提出統籌稅款的餅做大,補助款不減的財劃法修正法案,分配公式交由財政部訂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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