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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與國際租稅接軌,財政部計畫從2025年起,針對符合全球最低稅負制(GMT)門檻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在台灣境內的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AMT)徵收率將由現行的12%上調至15%。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醒,採用非歷年制或有發生分割、合併情形時,需留意合併收入的計算認定。
財政部8月發布「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徵收率」修正草案,計畫自114年起依企業規模分流,針對符合全球最低稅負制(GMT)門檻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其在台灣境內的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AMT)徵收率將由現行的12%上調至15%,而其餘未達適用門檻之中、小型企業則繼續適用現行12%徵收率。
針對符合適用GMT的大型跨國企業,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內稅務負責人資深會計師張瑞峰提醒,若採用非歷年制或有發生分割、合併之情形時,需留意合併收入的計算認定,以確保合規性。
張瑞峰指出,若跨國企業集團與台灣境內營利事業採用不同的會計年度,且跨國企業集團2025年度符合GMT門檻,則自台灣營利事業會計年度起始日於跨國企業集團2025年度的會計年度期間,將適用15%的AMT徵收率。
勤業眾信稅務部協理賴盈潔提醒,儘管AMT與GMT意旨都是為了確保企業繳納最低限度的稅額,但其本質及採用方式、邏輯涉有不同,大型集團企業應注意其影響及適用差異。
賴盈潔表示,財政部此次修正草案旨在因應GMT浪潮下確保台灣稅收稅收主權不受損害,本次調整稅率只是接軌國際的第一步,賦稅署正研擬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完整導入符合國際標準的GMT。
張瑞峰提醒,企業應持續關注全球最低稅負制於台灣及各國發展,留意台灣相應法令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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