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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取走紀念六四國殤之柱 華爾街日報批程序引反駁

本文共651字

中央社 香港10日綜合外電報導

香港警方近日取走六四紀念藝術品「國殤之柱」,引發「華爾街日報」刊登一篇標題為「顛覆性藝術在香港是犯罪」的評論文章,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今天致函該報予以駁斥。

臨近「六四」事件34週年之際,香港警方5日取走原來放在香港大學元朗嘉道理中心的「國殤之柱」,作為一起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的證物。

高8公尺的「國殤之柱」是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Galschiot)的創作。1998年港大學生會為悼念「六四」死難者,在校內豎立「國殤之柱」。對於這件藝術品遭到香港當局取走,高志活表示無法接受,說「藝術的象徵語言是無法被摧毀,只會在受到攻擊時變得更強大」。

路透社報導,美國「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Journal)昨天刊登上述評論文章。根據香港政府今天公布在網路上的鄧炳強發函,他告知該報,這篇文章毫無根據地發表言論,嚴重誤導讀者。

「華爾街日報」並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華爾街日報」的文章指稱,港警國安處取走「國殤之柱」是「悄悄執行」且「未經正當程序」。鄧炳強反駁說這並非事實。

他指出,港警5日是持法院搜查令進行搜查,而檢獲一件涉及「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的證物,並已於當日迅速發布新聞稿。

鄧炳強還表示,文章將刑事調查的證據形容為「藝術品」,並指案件僅涉及「異議」,這些說法完全是誤導。

他並強調,任何人士和組織作出違反香港法律的行為,包括港區國安法,香港執法機構有責任繩之於法、維護法治。

中國2020年在香港開始實施港區國安法。西方政府則批評這是鎮壓異議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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