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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台灣與聖文森兩國司法互助,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中華民國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中華民國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移交受刑人條約」,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透過新聞稿指出,為促進台灣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業務,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擬具的「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移交受刑人條約」,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審議程序。
法務部說,為促進台灣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業務,雙方擬簽署「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移交受刑人條約」。
法務部表示,經報奉行政院同意辦理後,接續由法務部長蔡清祥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總理兼司法部長龔薩福完成簽署,並依「條約締結法」第8條規定,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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