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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林務局表示,今(31日)會同新竹縣政府,以及多名靈長類專家到六福村現勘,對於未來圈養動物逃逸,需加重法則,最高可處30萬元;另也修法要飼主負擔動物逃逸圍捕費用,預計4月份可完成上路。
而這次六福村狒狒逃逸事件,不適用於開罰30萬,但林務局也提醒桃園市政府,針對圍捕衍生的成本,可向六福村求償。
農委會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法規大部分是針對一般個人飼主,因為過去的動物園,基本上,管理上並沒有發現有太大的問題,而且早期,很多個人飼養野生動物的所有者,經常會發生逃逸的狀況,所以罰則沒有定的非常高,可能是自己養一兩隻、少數的個體。
林華慶說,針對這次狒狒脫逃的案例,大家也認為說,應該適度的提高罰則,重點不在於要去罰多重,正點是在提醒飼養者,應該要有的一些責任,在事前,應該針對自己的設施、安全性、或者是防止動物脫逃的這些其他的措施,要能夠加強,經常性的巡邏,才能夠避免動物脫逃。
林華慶表示,真的動物脫逃的話,所衍生的這些相關成本費用,飼養者也應該要負擔,才符合公平,不過還是強調,修法希望是事前防範,重點在於提醒飼養者能夠注意,而且能夠落實;有涉及野保法的修法,會盡快送行政院,但是有一些是行政規則,比如現在動物逃逸,飼主最高罰5萬,可以立即報請農委會修訂公告,預計共4月可完成。
他表示,若動物逃逸,飼主要負擔圍捕費用,這需要修法,因此需要經過立法院,林務局會盡快提出版本,送交行政院。
林華慶說,這次六福村狒狒逃脫事件,並不適用於預計要修訂的新法;但昨已經發文,請桃園市政府評估,這次圍捕狒狒所衍生的費用,是否對六福村求償。
六福村過去也曾有狒狒順著低矮樹枝脫逃,似乎也很難規範實際設施;林華慶說,低矮樹枝靠近圍籬的必須要時常修剪,要考慮跟圍籬間有一定空間,若飼主怠於疏忽管理,讓個樹長得很高去碰到圍籬,當然動物就很容易脫逃。
林華慶說,修法加重飼主責任的目的不在於懲罰,而是要提醒飼主,飼主覺得遭罰會痛,就會去做這些事前的防範,這才是修法的目的;也不希望野生動物逃逸後,然後再去重罰他,再要求賠償,這都不是我們要的,其實付出的金錢、成本難以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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