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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貿易倡議簽首批協定 國發會:有助吸引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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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潘姿羽台北2日電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昨天在美國華府完成簽署首批協定,國發會指出,協定內容涵蓋良好法制作業專章,可進一步提升台灣的法規品質、與國際接軌,有助於吸引外商投資,並增進貿易機會。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昨天在美國在台協會(AIT)總部簽署,分別由駐美代表蕭美琴與AIT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代表雙方簽署。行政院政委鄧振中、美國副貿易代表畢昂奇(Sarah Bianchi)及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羅森柏格(LauraRosenberger)在場見證。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包括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Good Regulatory Practices,GRP)、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等5項議題。

國發會新聞稿指出,其中的GRP專章是規範行政機關法制作業,就強化法規透明度、促進公眾參與等事項達成共識。GRP專章沒有增加民眾義務,而是進一步提升法規訂定品質、精進法制作業與國際接軌、促進台美協調合作、打造公平環境。

國發會表示,台灣現行法制作業規範與實務運作,無論法規協調檢視、法規資訊公開及公眾溝通等方面,都已經有完整作業程序及規範,包含於民國91年制定「行政程序法」及「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已明定行政機關訂定法規應遵守的作業流程,並逐步完成「法規政策影響評估作業手冊」、推動法規草案預告期間延長為60日、設置「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等。

上述法規程序或規範已經符合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GRP專章多數要求,國發會表示,這次完成與美方談判,未來將加強在預先公告未來12個月法規修訂資訊、鼓勵參考科學技術等合理資訊來訂定法規、鼓勵對成本或影響超過特定門檻的法規草案進行分析、法規訂定前後公布機關聯絡人等項目作法,有助於提升現行法制作業程序,更能符合產業與民眾需求。

國發會指出,後續將由行政院法規會、國發會修正相關規範,未來國發會將偕同相關機關持續優化法制作業程序,以進一步推進法規國際調和,使整體環境更符合產業發展、貿易投資與社會大眾的需求,進而提升台灣在全球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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