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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今(2)日表示,不清楚新北市政府有無最新水保計畫申請書。新北市政府晚間回應,我們已幫次長了解,自2018年全案原卷檢還後,台電再也沒有送過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書到新北市政府,「市府手上沒有,不需要再回去詢問辛苦的同仁。」
新北市府表示,依《水土保持審核監督辦法》第6及10條,須由經濟部轉送水土保持申請書件,才能據此核定;沒有申請書就無從核定,這跟法院判決無關。新北市政府沒有預設立場,將依法院判決書核定,請經濟部及原能會勿妄加揣測重視核電安全議題,儘速將水土保持計畫書送至本府。
新北市政府於2012年在針對核一乾式貯存設施的例行檢查,發現有未按原核定圖施作的情形,已裁罰6萬元。基於核安問題,市府請經濟部將台電變更後水保計畫書送審。
而原水保計畫是依十年前(2013年)的氣候、地文及環境參數基礎所規劃,涉及核能安全性,仍請主管機關經濟部及原能會為核安做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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