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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提台南正副議長當選無效 法院依現行法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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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林巧璉高雄5日電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台南市議員蔡宗豪等3人今年初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對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以現行法律為由判3人敗訴。

國民黨籍台南市議員蔡宗豪、林燕祝、盧崑福3人主張邱莉莉、林志展涉嫌違反選罷法,今年3月3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判決議長、副議長選舉無效。

高高行以現行法律沒有規定正副議長賄選可提當選無效,被告尚未有罪判決確定等理由駁回訴訟,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告共有邱莉莉、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10名被告。

台南地方法院5月30日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10名被告在律師陪同下出庭,依舊否認涉案。另外,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林士傑恐嚇方一峰,涉犯刑法第142條第2項、第1項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政治上選舉未遂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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