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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谷中小學法拍案 新竹市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遭糾正

本文共948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

監委高涌誠今天說,新竹市矽谷中小學受贈土地,卻因前後認定標準不一,遭罰新台幣5.6億元無力繳清遭法拍,新竹市府有違信賴保護原則,且將建築與國土保安用地劃為同一地價區,監察院通過糾正。

新竹市知名的雙語學校私立矽谷中小學在民國92年受贈70筆土地,98年遭新竹市稅務局發現使用範圍、捐贈目的不符,遭罰5.6億餘元。因校方無力繳清欠款,而遭查封、法拍。

監委高涌誠、施錦芳、葉宜津上午舉行記者會。高涌誠說,新竹市政府在92年審核同意矽谷中小學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93年到98年間也確認「按捐贈目的使用」;但99年度卻在矽谷中小學使用土地方式沒有重大變化情況下,改認定「未按捐贈目的使用」,並課予補稅及罰鍰5億6305萬4690元。

高涌誠表示,矽谷中小學接受土地贈與移轉後,卻因行政機關檢查認定標準前後不一,遭受鉅額補稅裁罰,最終因無力負擔,學校遭到法拍被迫關閉,損及學生受教權及教職員工作權:新竹市政府有違行政程序法誠實信用及信賴保護原則,嚴重傷害政府形象與人民信任。

高涌誠說,新竹市府99年辦理管制檢查作業時,竟以該土地的「交通用地」有不特定人車通行停車、「國土保安用地」樹木叢生閒置未用為由,認定矽谷中小學未按捐贈目的使用,無視交通用地及國土保安用地可「兼作教學之補充性用途」,凌駕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上。

高涌誠指出,且本案只認定「部分土地」未依原定捐贈目的使用,卻針對全部捐贈範圍進行補稅裁罰,明顯輕重失衡、違反比例原則,構成「裁量濫用」及「裁量怠惰」;新竹市政府允應撤銷,另為適法處分。

高涌誠說,新竹市府辦理「新竹華城開發計畫」地價查估時,無視地價調查估計規則,將不具經濟效益與未來發展的「國土保安用地」,與可供工商活動、開發建築、具發展價值的「丙種建築用地」,劃為同一地價區段一體核估地價,導致民眾承受不合理的稅捐負擔,嚴重損及人民財產權益。

施錦芳表示,土地使用分區是影響地價最重要因素,因為攸關土地可以如何利用,這案子新竹市政府都用同一地價去訂就錯了,「是僵化的官僚」,希望透過糾正案提醒公務員。

葉宜津說,這案子中無論是道路用地、國體保安林地都沒有變化,新竹市府在92年到98年說可以、但99年就說不行,已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這也顯示各行政主管機關的顢頇,造成人民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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