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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討論「113年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明年預計修訂《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 TV專法),主要目標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但據了解,NCC曾函詢各大OTT TV業者意見,全球最大OTT TV業者 Netflix僅回應「在台灣無重大消費爭議」,對於是否在台灣設立據點或是設立客服等相關服務並無回應。
NCC表示,要修訂法令時有詢問包括業者在內的利害關係人,有關保障消費權益的部分,Netflix雖提出這樣的說法,但不是業者說了算,還是要經過委員會討論,以保障台灣消費者權益。
NCC在2020年曾提出OTT TV專法,當時強調低度管制,納管大型的業者,一定規模的業者需要負起相當的義務,包括登記、定期申報使用數量、營業額、點擊率與流量等,因高度涉及公司營業秘密,國內外OTT TV業者均表示質疑,美國商會數位經濟委員會更指出,希望NCC委員聆聽業界的聲音,與業界凝聚共識後再提出專法。
NCC後來並未更積極推動OTT TV專法草案,不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021年底仍提出要求,認為OTT用戶數明顯上升,NCC應在2022年6月底前提出OTT相關法案,近期NCC也將此法案排入明年的修法項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7月端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OTT TV專法),召開多場公聽會諮詢意見,但是引發業者反對,外界關注後續OTT草案後續進度,何時提出新版本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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