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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點措施上路以來引發民怨,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表示,規劃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行為將不記點,也不開放檢舉。
去年6月30日上路的交通新制,擴大違規記點及檢舉項目,引起不少民眾抱怨;其中引起最多討論的是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併排違停,除罰款、記點外,也開放民眾檢舉,1年內記12點吊照2個月,2年內扣照2次再違規記點吊銷駕照,計程車及貨車駕駛認為衝擊生計,還到交通部抗議。
王國材今天接受網路節目「齊有此理」訪問時表示,將檢討違規記點制度,規劃民眾檢舉罰鍰1200元以下的違規將不記點,也不接受民眾檢舉。
王國材指出,交通記點制度其實在民國80幾年就開始了,不是最近才實施,其他像日本、韓國及美國等都有記點制度,記點制度主要也是讓累犯不要覺得繳罰款就了事,可以避免累犯。
由於記點制度引發民怨,王國材表示,目前正在討論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檢舉,像是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違規將不記點。
王國材表示,檢舉制度方面也是很早以前就有了,但過去1年多以來,的確很多每天都在檢舉的職業檢舉,因此也在討論是不是只開放比較危險的違規給民眾檢舉,微罪的部分就不接受。
王國材舉例,像是騎樓停車方面,如果停車還可留出讓行人走的部分,就不記點,也不算違規,這都會進行檢討。
交通部說明,針對1200元以下違規不記點、檢舉不記點以及微罪不受理檢舉等,都是討論方向之一,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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