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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空防警報發送標準與內容應應更明確化

本文共603字

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台北即時報導

中國大陸昨天再次發射火箭穿越台灣上空,政府卻沒有像上次發出「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防空國家警報)。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表示,發布標準與發布內容這兩個層面都必須再進一步檢討。

陳冠廷指出,在空防警報發布標準方面,依據「災害防救法」以及「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發布作業指引」,空軍空中管制中心假如判明敵機或不明機,有進襲台澎地區的可能,進入我警報發放線(自台灣本島沿海邊緣起70浬)與法定領空範圍(海拔100公里)時,即發送警報命令。國防部應加強與民眾的溝通說明目前的發布標準。

陳冠廷說,對於動機以及決策機制不透明之發射方(中國、朝鮮),周遭國家(台灣、韓國、日本)想掌握發射物體的類型、時機本來就存在許多困難。日本的「全國瞬時警報系統」(J-ALERT)、韓國也都是在屢次的警報發送經驗裡,更新相關指引,希望能在確保國人身命安全以及不過度擾亂民心之間取得平衡。

在發布內容方面,陳冠廷主張政府應依戰情分析的結果,即時、分次發布警報,並在危機解除時再度通知國人。其中,首次警報後的各波警報內容應要以「經持續偵蒐、分析,所獲最新結果」為標題,而非以「修正」字眼,以免減損政府訊息的公信力。此外,國家警報系統也應將飛彈來襲的應處作為清楚告知民眾,而非模糊的「注意自身安全」。

陳冠廷表示,中國發射飛彈很大程度還包含心理威懾。他能了解國軍在發布防空警報時的兩難,但希望能透過目前的經驗,找到平衡的方式,強化社會的整體韌性。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圖/陳冠廷提供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圖/陳冠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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