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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任期8年,依規定享有的8年特勤禮遇,今天屆滿正式結束,「中興警衛組」正式解編。國安局指出,相關人員歸建特勤中心,後續維安工作交由警政署負責。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卸任總統享有5項禮遇措施,包括:邀請參加國家大典、按月致送25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每年提供行政事務費用(前4年會按年遞減數額,但第5年之後不再遞減)、供應保健醫療、供應安全護衛8至12人(必要時得加派之)。
按規定,除受邀參加國家大典外,其餘4款禮遇的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前總統馬英九8年任期內,其警衛室呼號為「中興警衛室」,卸任後調整為「中興警衛組」。馬英九105年5月20日卸任後,至今天已屆滿8年,特勤禮遇正式結束,中興警衛組正式解編,相關特勤人員歸建國安局特勤中心,後續安維任務交由警政署負責。
國安局接受中央社訪問回應,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執行前總統馬英九安全維護工作,自105年5月20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任務結束;在與警政署完成任務交接後,全員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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