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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華食品彰化廠發生9死大火,彰縣府未依法要求工廠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落實消防防護計畫,遭監院糾正,彰縣府指出,消防局已針對大型食品加工廠優先抽查。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聯華食品彰化廠在112年發生9死大火,彰化縣政府未依法要求工廠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落實消防防護計畫,也未審查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因此糾正彰化縣府。
彰縣府發布新聞稿說明,消防局已針對大型食品加工廠、工廠及甲類場所優先抽查,督促場所落實自己財產自己保護觀念,重點在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消防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定期檢查,自衛消防編組運作及演練是否落實,針對未落實者將依法裁罰,避免業者僥倖心態造成公共安全危害。
縣府指出,目前建築管理制度上對建築物公共安全應申報場所,因數量龐大,以現有人力、資源進行全數清查及納管有困難,不過在聯華食品廠大火後,縣府已依致災風險高低檢討優先順序,由各目事業主管機關盤點所轄管各類建築物風險較高場所清冊,主動通知辦理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
縣府指出,針對高風險建築物追蹤列管申報情形,逐步健全縣內建築物安全網,也持續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法令研習暨教育訓練宣導講習,以提升民眾對建築物安全重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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