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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知名藝人胡歌12日旋風式來台,受到巨大關注,對於胡歌為何沒有召開記者會或舉辦粉絲活動,陸委會表示這與主辦單位替他申請的名義有關,就是只有申請一場座談會,沒有其他活動,與陸委會無關。陸委會也納悶為何是由台北市影音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而不是「繁花」在台灣的播映方,若是後者則可宣傳影片、辦影迷會,「我們都沒有意見」。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3日下午在記者會上,回應胡歌來台問題時指出,胡歌這次來沒有開記者會,與主辦單位幫他申請的名義有關係,他申請的名義就是來參加一場跟青年學生交流的座談會,從頭到尾沒有別的活動,「所以他怎麼申請,我們批准的時候就代表他會遵守原來申請的,不能夠從事與原來申請名義不符合的活動」。
梁文傑表示,自己個人覺得,胡歌為什麼這一次是由台北市影音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來申請,而不是有現在正在上映繁花的「MyVideo」來申請,因為如果是MyVideo來申請,他可以大大方方宣傳繁花、辦影迷會、簽名會,「我們都沒有意見」,但因為這一次所申請的單位,從頭到尾只申請他來參加這一場交流活動,「他沒有其他活動,跟我們陸委會沒有關係」。
梁文傑再度表示歡迎大陸藝人來台的態度,「我們從來沒有任何限制,但是來台灣要遵守相關的規定」,比如不可講「有害我們自主地位的言論」。
就上海市台辦主任鍾曉敏與胡歌同班飛機來台,梁文傑指出,鍾曉敏申請案較早、胡歌較晚,出發前我方也不知道是同飛機。而對於是否有「文化統戰」嫌疑,梁文傑指出,「這麼大牌演員,特別來台一天參加一場跟青年學生互動交流會,沒做任何宣傳也沒跟粉絲見面,確實讓人蠻訝異的」,他強調自己很好奇主辦單位「是怎麼樣神通廣大,經費哪裡來的」。
他透露,胡歌的申請相關文件,政府是在6月7日批准,關於媒體報導胡歌遭到禁止提到「繁花」與「上海」,梁文傑再次強調這是空穴來風,甚至表示,陸委會除非是腦筋壞了才會做出此事。
對本報記者詢問,陸委會12日表示政府相關單位有依「既有專業交流法令規定與權責」,有「通案性提醒」胡歌,能否介紹通案性提醒內容與該內容明確的法源依據?梁文傑回應指出,目前根據「大陸地區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相關規定,批准申請案時就會附上條件,告知應注意事項,比如邀請單位不得安排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不得發表對台灣地位有害言論,「這些多年下來都運作得很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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