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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放寬售電業交易、強化電力交易中立外,經濟部能源署19日預告的《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還包括台電公司繼續維持「綜合電業組織型態」,整合發電、輸配電及售電資源。
這即代表台電不必分拆,所以經濟部及台電編列2025年預算時,只要籌編一家綜合電業預算,不必籌編三家公司預算,最大化協助政策推動。
能源署表示,本次修法考量到地緣政治及全球疫情讓國際能源價格劇烈波動,為了穩定供電,並達成淨零轉型目標,各項電力建設需仰賴龐大資金挹注,故而評估台電公司繼續維持「綜合電業組織型態」。另外,為確保電力市場持續公平運作,也修正第11條,輸配電業經政府機關許可,得設立電力交易平台,後續由電業管制機關視發展狀況滾動檢討,以確保其運作的中立與公開透明。
《電業法》2017年修法時曾要求台電須在2025年底完成廠網分離,並拆分成發電、輸配電、售電等三家公司,但因大環境丕變,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並跟進國際趨勢,行政院在今年5月15日同意台電維持綜合電業型態,也就是不分家了,經濟部能源署也在7月19日針對電業法第6條提出電業法修正草案。
經濟部表示,台電不拆分最大理由仍是確保國家能源安全,台電配合國家政策,執行電網、電廠等基本設施投資較夠力,若是由民營小型公司執行,恐怕難以勝任。尤其在2050淨零碳排大目標下,更需要大型綜合電業執行綠電躉購、以及新能源如地熱的開發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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