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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車牌案件增多,除執法人員持續取締外,也涉及偽造車牌販售源頭、聯合稽查、處罰力度等面向,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已請業者公告相關法律責任,並自主下架,目前蝦皮購物及YAHOO拍賣已配合辦理,另將35起網路平台販售資訊,移請警政署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偵辦中。
公路局指出,日前已邀集數位發展部、法務部、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高速公路局等機關,研商跨機關合作查緝機制,協請數發部轉知網路平台業者及公會自律,要求業者回報處理情形,從源頭阻斷不法管道,另請法務部評估修正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徒刑或併科高額罰金規定。
公路局表示,為強力掃蕩不法行為,警政署已將偽造車牌列為專案查緝計畫,且利用AI科技輔助巡防,取締多起偽造車牌移送法辦;公路局也將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灰名單,針對特定車輛進行熱點分析、加強路檢聯稽,透過相關聯合通報機制查緝,如使用偽造車牌停於道路者,除開單、移送外,汽車並可當場移置保管。
公路局重申,號牌型式、顏色及編號皆由交通部定之,為行車許可憑證,若不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的號牌皆屬無效憑證。使用偽造號牌行駛道路,使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1萬800元,另製造、販售(平台廣告)、使用者將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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