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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本月5日由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柯的律師團律師鄭深元、盧正義、蕭奕弘3人今天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柯文哲已決定不就羈押禁見裁定提起抗告。
刑事訴訟程序法定提抗告應在裁定出爐後10天之內為之,以柯文哲羈押處分發生時間在本月5日來說,最後抗告期限是本月15日,不過,15日適逢周休應順延1日,柯如要抗告,至遲須在本月16日以前提出。
柯文哲的律師團今天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柯文哲先生於庭前即已向辯護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
聲明表示「後經辯護人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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