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712字
環境部今召開第5次碳費費率審議會,討論費率深水區,包含費率訂定及調整規畫,最後討論結果,初步建議一般費率起徵價格為每公噸300至500元,也建議2030年後的費率應介於1200至1800元間。環團表示,一般費率若扣掉優惠費率,繳交的碳費會更低,憂心企業減碳成效差;學者認為,2030年費率討論出來,企業可初步規畫未來減碳投資,至少是個好訊號。
環境權保障基金研究員林彥廷表示,一般費率起徵價格介於每公噸300至500元之間,而2030年後的費率則介於1200至1800元間,上述價格若再扣掉優惠費率,企業實際繳交的碳費很低,憂心企業減碳成效差。
林彥廷說,今天初步建議2030年後的費率,比先前環團建議的3000元起徵且逐年調整有落差,但至少先討論出個價格讓外界可以討論是件好事;下次會議討論重點將著重在優惠費率的訂定,由於環境部先前說年底將公告費率,因此下次會議應就會有確切的數字了。
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說,這次會議將2030年以後的費率範圍訂定出來,雖還不夠反應排碳的社會成本,但至少是一個好的趨勢及訊號,讓企業了解未來的方向,不會因為一開始訂的價格太低,對於接下來的減碳投資沒有效益,現在各企業,尤其是工業,對於未來的減碳決策,都要想到2030年所要被課徵的碳費。
趙家緯表示,根據碳費子法規定,2030年可使用的優惠費率折扣將大幅削減,企業更需實質減碳,才能避免使用短期碳抵換專案,假裝自己好像很努力減碳,實際減碳幅度並不大。
趙家緯指出,子法訂定的優惠費率A,並不符合SBTi執法設定的標準,太過寬鬆,不應套用優惠費率,且起徵點不應低於500元,才比較適合,下次會議討論優惠費率時應將這點納入討論。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