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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今天預告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配套法規命令草案,將定明軍事營區內外錄、攝影許可事項。針對在空軍基地外設置賞機平台的提議,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少將表示,牽涉層面廣泛,會將提議納入相關單位研究。
國防部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主題為「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配套法規命令草案」預告說明;作計室聯合作戰計畫處處長董冀星少將表示,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已由前總統蔡英文於任內公布,國防部依據條例授權訂定7項配套法規命令。
針對營區外拍攝軍機、艦以及戰車是否會觸法,人次室人事管理處副處長盧志青上校表示,條例所強調的是營區內的禁止拍攝範圍,因此拍攝路上行駛的戰車、海上航行的軍艦、空中飛航的軍機都不會違法。
至於民眾在空軍基地外拍攝基地內的戰機起降、機棚等情況是否觸法,法律司法紀調查處處長王正誼少將指出,仍要回歸個案認定,若軍方認定拍攝會危害到營區安全,會有相關限制,例如拍攝機棚內的戰機,但是拍攝軍機滑行、起降等階段,比較不會有涉及營區安全的問題。
中央社記者提問,民眾對於軍事攝影主題十分熱愛,國軍是否有考慮如日本沖繩嘉手納基地外的賞機平台相關設置規劃。
孫立方指出,軍方之前也聽到民間有相關建議,政府採全民國防政策,任何軍方的作業要求或是相關政策措施,都希望能夠滿足全民國防需求,但是推動全民國防與確保作戰安全,如何維持平衡,是國防部要去做的事情。
針對設置空軍基地外賞機平台的提議,孫立方指出,提議會納入相關單位研究,這裡面會牽涉到很多問題,例如說營外土地所有權,以及軍方有無權力做這些事情,而這些資源如何分配,都需要整體全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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