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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涌誠:可廢監察院不廢監察權 由立院設獨立機關

本文共796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擬提修憲案廢考監,監委高涌誠今天表示,他認為可以廢監察院,但監察權不能廢,較好的制度是監察權獨立,思考在立法院下成立獨立機關,監察院的存廢,一定要遵守憲法。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日前指出,明年監察院的預算高達新台幣10億9000萬元,但監察院功能不彰,新會期要雙管齊下,提出憲法修正案廢考監。另外,明年度監察院的預算,除人事費及財產申報費用外,其他的預算將會全部刪除。

高涌誠今天接受「中午來開匯」節目主持人黃光芹專訪,談到廢考監議題,高涌誠認為,可以廢監察院,但監察權不能廢。有人認為監察權回歸三權是回到單一國會去,但風險很高,擔心權力被濫用,他認為比較好的制度是獨立的監察權,由立法院下成立獨立機關,像立法院法制局這樣。

高涌誠指出,權力運作確實會跟政治息息相關,再怎樣獨立、客觀辦案,外界總會拿有色眼鏡來看。廢監察院後,權力歸屬是否能更獨立,可以試著往這方面規劃。監察院長陳菊也說過監察院存廢要依正道、一定要遵守憲法,「憲法沒有改,監察院就必須存在」,如果立法院沒有積極審查人事同意權,其實是失職。

高涌誠說明,監察院1年的預算才10億多元,以院級來講其實不多,且2020年起監察院也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在行政院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中,也有規定人權會的應辦事項。

高涌誠提到,當然尊重立法院審查預算,只是要提醒依照大法官解釋,在五權憲法架構下,必須讓監察權順利運作。政治上如何折衝他無法過問,但要依法、依憲處理,「確實大家要多想一想」。

高涌誠談及,他認為三權分立已足夠,監察院可以廢院,但要循正道來,不要用刪預算的方式,這會違反大法官解釋。循修憲程序的話,配套也要想好,不能只說要廢監察院,但後面卻沒配套,監察權要放到哪裡去,大家要好好思考。

高涌誠強調,很多立委問政來源也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不如思考立法院、監察院可以合作,不用說監察院是「廢物院」,這是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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