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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男子闖林口海域 陸委會:後續移交司法機關

本文共412字

中央社 記者廖文綺台北14日電

今日上午一名中國籍王姓男子乘橡皮艇闖林口附近海域。陸委會表示,未經許可入出國者,依法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個案後續將移交司法機關偵辦。

今日清晨,30歲中國籍王姓男子搭橡皮艇出現在林口太平里濱海公路附近海域,海巡署獲報派人趕到現場,因王男嚴重脫水先協助送醫。王男初步供稱來台灣目的是因在中國有負債,想到台灣重新生活。

陸委會對此回應,依兩岸條例第10條規定,中國大陸人民非經我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未經許可入出國者,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規定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陸委會強調,政府不鼓勵相關人士以非法方式進入我國境。針對偷渡及遣返問題,主管機關將持續加強邊境管理,防止非法入境行為,以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若有特殊考量之個案,政府有處理機制,會依我國相關法令規範妥適處理。

陸委會表示,本案相關情形,目前由主管機關海巡署依規定處理中,後續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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