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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預告提高墮胎罪罰金 婦團批走回頭路

本文共1041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1日電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婦團今天紛紛批評,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法務部卻逆向而行,也發起連署要求廢除墮胎罪。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

此預告草案一出,引起婦女團體不滿,台灣女人連線今天發布聲明,批評法務部曲解與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精神,捨本逐末地將有關違反人工流產罪的罰金提高。

台灣女人連線表示,近30年來,人工流產除罪及鬆綁是全球的趨勢,像是2018年5月愛爾蘭已對人工流產進行公投,以壓倒性的多數通過廢除憲法禁止人工流產的規定,而2019年4月南韓憲法法庭也做出歷史性判決裁定該國施行66年的人工流產罪是違憲的。

台灣女人連線表示,人工流產的選擇是屬於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行使,它可以被規範或限制,但是不應該列為刑事罪,人工流產罪僅處罰意外懷孕而須進行人工流產的女性,卻不去處罰與此女性發生性關係而造成意外懷孕的男性,明顯的是對女性的差別對待,這也是為何CEDAW無論在一般性意見或國際委員審查意見指出應該廢除以國家刑罰對待墮胎女性的原因。

台灣女人連線批評,法務部不思考廢除刑法人工流產罪,反而加重罰金,根本是走回頭路,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應一起研議,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罪在刑法中去除,而將人工流產相關的事誼在優生保健法中一併規範。

另外,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也發出聲明並號召連署,呼籲法務部撤回性別倒退、侵害女性身體自主權的修法草案,並以性別平等價值重新檢視刑法墮胎罪,積極推動廢除刑法墮胎罪。

婦女新知表示,法務部以德、日等國仍有刑法墮胎罪為由,拒絕廢除刑法墮胎罪,然而德國2023年CEDAW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國際人權專家也明確建議德國政府廢除刑法墮胎罪,國際人權專家給德國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不但引用CEDAW規範,也引用WHO的墮胎照護指引,強調政府應全面廢除墮胎的刑事責任,不能強迫接受強制諮詢、3天等待期等,並且也建議要讓安全合法的墮胎服務可以申請健康保險。

婦女新知表示,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應參考其他國家做得好的地方,而不是用比爛的方式,展現政府毫不在意性別平等價值,所以請法務部不要再拿哪個國家尚有刑法墮胎罪為例,拒絕廢除刑法墮胎罪,請法務部勿再比爛、顧左右而言他,CEDAW的建議就是應該要廢除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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