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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法」修正再掀朝野攻防,國民黨立委欲恢復「公投綁大選」,並提出總統或行政單位若未在三個月內提出公投應對方案,行政首長須辭職,民眾黨團提案增訂公投案超過一定數量,須印製在同張選票上,民進黨立委則提案加嚴公投連署。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將審議4項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提案指出,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投,期間如果遇到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形同「公投綁大選」。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主張,公投案通過重大政策後,總統或權責機關於三個月內提出實現該公投案內容的必要處置,違反該公投案的行政處分、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或執行法律細節性或補充性規定,應即停止執行,否則權責機關的首長應立即提出辭職,而公投效期從現行2年延長至4年。
民眾黨提案中增訂,公民投票案數如超過一定案數,應全部印製於同一選票,目的是為避免民眾因觀望他人領取公投票情形,進而降低公投意願。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等人則比照過去選罷法修正,要求加嚴公投的提案及連署,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都需提供身分證發證日期,假使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可處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鍰。據悉,吳秉叡認為該案已淪為政治攻防,上周已要求撤案。
此次修法具高度政治性,藍綠都祭出甲級動員,國民黨團將其列為優先法案,盼將相關法案順利通過委員會初審,民進黨團則有意反制,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曾公開表示,民意已透過公投否決公投綁大選,且實務上容易造成選務負擔,並讓意識形態凌駕而上,為何在野要與民意背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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