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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雙獎勵促中高齡就業 雇主最高領18萬

本文共720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5日電

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漸成勞動市場的主力,勞動部今天表示,為促進中高齡就業,針對雇主聘僱中高齡以及中高齡勞工發給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其中雇主最高可領新台幣18萬元。

台灣明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超過20%,每5人就有1名是高齡者,在人口結構高齡化的趨勢下,台灣的工作年齡人口持續減少,中高齡及高齡勞工也漸成勞動市場的主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失業勞工及協助他們順利重返職場,針對雇主提供「僱用獎助」、中高齡及高齡失業勞工發給「就業獎勵」,以紓緩企業勞動力短缺。

發展署表示,只要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就發給雇主「僱用獎助」,雇主每僱用1人,若是全時工作僱用中高齡,每月發給雇主1萬3000元,僱用高齡者則是1萬5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最多18萬元。

如果是僱用部分工時僱用者,也會以每一名中高齡者每小時70元或高齡者80元發給雇主僱用獎助,幫助雇主補充人力,也促進中高齡及高齡失業勞工就業。

勞工部分,發展署說,若勞工投入缺工產業工作,包括照顧服務業及3K產業等,將提供勞工缺工就業獎勵措施每月5000元至7000元,最長18個月、最高10萬8000元;若是投入旅宿業或餐飲業,則提供最高1萬3000元專案就業獎勵,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缺工職缺。

發展署表示,各行業面臨缺工搶人才的時刻,雇主可調整用人的思維,多加運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除可以到「台灣就業通」刊登求才職缺,並多加運用「僱用獎助措施」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失業勞工來增加勞動力來源,而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朋友可以透過「缺工就業獎勵」再造職涯第二春,穩定就業,共創勞雇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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